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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同意调整我区行政区划的决定

(2007年3月1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字体: 】【2007-4-2】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 次】 【关 闭

  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李锋副区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我区行政区划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区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对我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是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明晰区域发展定位,加强城市服务管理,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现代化滨湖新区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这次行政区划调整是我区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法律、政策性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稳妥操作,依法办事,确保这次区划调整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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