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决议决定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夏向东同志辞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7年8月1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字体: 】【2007-8-22】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 次】 【关 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夏向东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包河区人大 包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皖ICP备05017065号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 0551-3357000 3357110 3368701 传真:0551-3357001 Email:xinxiban@bao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