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和争当
优秀代表、人大先进工作者活动的决定
(2003年6月2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调动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和全区人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提高服务代表水平,推进我区代表工作,开创区人大工作新局面,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人大先进工作者活动,并予以表彰。
区人大常委会希望各代表小组认真组织代表活动,开展代表工作;全体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切实执行代表职务,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人大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勤奋工作。全体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要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先争优”的活动中去,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