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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字体: 】【2008-4-23】 【作者/来源 余国康】 【阅读: 次】 【关 闭
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8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本柱副主任所作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7日在合肥市包河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姚本柱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年主要任务,请予审议。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现代化滨湖新区建设雄姿初展的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立足高标准,实现新突破,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届首之年。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包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实效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我们结合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规范监督行为,努力拓宽监督渠道,注意把握监督重点,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学习贯彻。常委会通过办学习班、听辅导报告、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监督法》,达到了掌握原则、明确规定、熟悉程序和规范操作的目的。协助区委召开座谈会,对学习贯彻《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将《监督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一府两院”也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并把《监督法》作为学法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普及力度。
改进监督方式。调查研究是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的基础。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围绕议题分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征询基层及群众意见,确保客观、真实,以增强审议的科学性、针对性,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常委会在每次执法检查时,均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座谈、走访、问卷、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并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常委会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将监督工作的议题、审议意见及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代表通报,自觉接受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此推动和促进监督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开展。
增强审议监督效果。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对重点议题采用“审议意见书”的监督方式,使监督的效果更加明显。去年共发出关于教育、科技、城市房屋拆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8份审议意见书,提出意见32条,区政府均在规定期限内研究办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从督查结果看,各项审议意见基本上得到了有效落实,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也拟定了整改计划。如关于村改居转型工作的审议意见发出后,区政府认真落实,较好地解决了加快农转非工作、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社区工作经费等问题。
加大重点工作监督力度。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旧城旧村改造、劳动和社会保障、村改居转型、第三产业发展等18项专项工作报告。先后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投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容创建、防汛等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视察和调研,了解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推动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根据常委会的视察意见,区政府在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思路,深入推进。围绕滨湖新区建设大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区人大代表对滨湖新区建设及跟进服务情况进行视察,就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和管理等提出意见,促进了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常委会还首次对部门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全区财政体制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为审查和批准2008年预算提供了依据,也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监督由事中、事后监督,逐步向全程监督延伸。
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常委会先后对《义务教育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促使区政府及时、有效解决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的资金缺口问题,拨专项资金帮助学校化解债务,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了五保供养补助经费的定时足额发放,加大了对部分镇敬老院的规划建设力度,改善了五保老人的居住环境,提高了集中供养率,敬老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和信访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行政审判、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集体调研“两院”建设情况,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促进了司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工作机构,规范上报、接收程序及审查流程。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9件(次),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纠正涉法涉诉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围绕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抓住一些事关国计民生和全区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审议,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
作为落实人代会议案的一项重要举措,常委会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区行政区划情况报告》,在对调整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作出同意调整我区行政区划决定,要求区政府进一步明晰区域发展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精心组织实施,依法稳妥操作。区划调整后,常委会对各街、镇情况再次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提出的“优化空间布局、明确骆岗街道和包河工业区运行机制、重新确定财政体制、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等建议均得到很好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执行刚性。常委会依法审查批准了2006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议了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2007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全年财政收入增长和我区建设发展需要,适时作出关于调整200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决定,并要求重新调整超收罚没收入的分配使用方案。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真审议后就开展土地清查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12项民生工程以及下半年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等方面提出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予以调整和完善。
三、依法任免干部,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对提请任命的干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认真做好任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对被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作表态发言。通过具体环节的衔接、法定程序的履行,有效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其中接受辞职2人,任免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40人次,政府副区长1人,决定代理区长1人,法院副院长1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9人次,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30人次,为区委“三大布局”的推进,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常委会认真筹备、组织召开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包河区出席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任务。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不断改进与代表联系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担任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委员、法、检两院执法执纪、政府相关部门等各类监督员,多渠道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区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江淮法治》等业务刊物、寄发《包河》、人大信息等资料,努力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件、建议102件。对涉及区政府系统的95件代表议案建议进行了整理交办,区政府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为了加大督办力度,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座谈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建议办理情况,督促建议办理进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还将代表议案、建议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交由各工委对口督办,并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为使新一届人大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常委会组织全体代表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如何提议案建议等方面知识,提高了代表素质。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和走访代表制度,通过走访代表,既征求了代表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又促进了民生实际问题的解决。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代表反映的社居委部分居民回迁后,收看不到有线电视的问题。常委会还为市、区人大代表寄发贺信和贺卡,既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联络了感情,加强了联系。结合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15周年活动,大力宣传代表工作,报道代表风采和先进事迹,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为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本届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致力提高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以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下人大工作的要求。
加强机关建设。坚持机关每周三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思想建设。在效能建设、“作风整顿月”和“查摆找补创”活动中,常委会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注重加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管理方式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和效率意识,改进了作风,提高了效能。在组织建设方面,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交流力度,共提拔交流干部10多名,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继续重视和支持区人大研究会开展工作,并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监督法》实施后,为做好规章制度的衔接过渡工作,常委会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一年来,先后修订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规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工作制度,使人大的各项工作符合《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利用宪法颁布25周年和第七个法制宣传日的契机,结合“五五”普法,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人大信息工作具体意见,完善领导机制,明确工作人员,制定奖励办法,并逐步建立信息网络,不断加强我区人大信息工作。广泛宣传人大制度和我区人大工作情况,努力调动区、街、镇人大工作者的宣传积极性,一年来,在省市人大刊物发稿32篇,在省、市人大网页发稿16篇,编发人大信息简报2期,提高了我区人大宣传的辐射力。参加全国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加强了交流,增进了友谊,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常委会指导各代表小组有计划地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互相观摩,推动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为代表活动提供良好的阵地。举办全区基层人大负责人培训班,并组织镇人大负责人参加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较好地提高了街、镇人大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部分镇人大代表名额进行重新确定,指导他们依法选举镇人大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指导各选区依法补选25名区人大代表。在区委的高度重视下,配齐配强街、镇人大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完善了基层人大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一府两院”及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有了良好的开局,但是,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职责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如在提高监督实效、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创新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完善。
                2008年主要任务
 
2008年是实现“十一五”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我区乘势起跳的机遇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三大品牌”、构筑“三大高地”、突破“七大片区”的目标要求,促进发展,关注民生,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做好大协调、大监督、大促进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快、更高、更强的目标迈进做出新的贡献。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服务发展大局。要本着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紧紧围绕推进大项目、实施大统筹、促进大和谐等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认真讨论决定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等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项报告,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凡列入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认真审议,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我区实际,努力将区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律途径转变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加强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精选开展监督的重点内容,加强对滨湖新区建设、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都市工业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工作、医疗卫生、旅游和观光农业、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增强监督实效。要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监督,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编制细化,保证预算执行的刚性。同时,要加强对财政审计工作监督。
——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一要继续抓好《监督法》的宣传贯彻。全区各级人大、“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监督法》,掌握监督的方式、方法,确保《监督法》正确有效实施。二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劳动合同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三要加强司法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司法重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情况、检察院关于侦察监督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同时采取调查研究、推荐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组织代表旁听庭审等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四要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备案流程,改进审查方式,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五要加强信访案件督办,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任免干部,强化履职监督。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任前考察制度,充分了解拟任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继续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作供职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任后表态发言、履职承诺等制度,使任免程序更加规范。
——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丰富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内容,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适时举办区人大代表培训班。采取交流观摩的形式,规范代表活动室建设。指导代表小组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务实高效的专题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加大对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对事关全局的议案、建议重点督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认真组织好区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作风、制度、业务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理论和法律学习制度,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和议事水平。继续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组织基层人大负责人培训,出台《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工作的整体效能。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推动人大理论和工作创新。重视和支持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工作,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
各位代表,包河大地涌春潮,宏图再展看今朝。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包河人民共命运,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抢抓机遇,乘势快上,为打造“安徽浦东”、做强“第一城区”、构建和谐包河、开创现代化滨湖新区建设崭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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