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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人大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

[全国十四省二十区(市、县)人大工作研讨会交流材料]
【字体: 】【2008-4-29】 【作者/来源 余国康】 【阅读: 次】 【关 闭
 
如何发挥人大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
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
 
      统筹城乡发展,是党中央根据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主要矛盾,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区委“坚持科学发展观,打造三大品牌,构筑三大高地,突破七大片区”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统筹城乡发展规划
依法讨论决定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统筹城乡规划,是实现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认真进行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积极慎重地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包河区于2002年合肥市区划调整时成立,位于合肥市南部,濒临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处于正在建设中的合肥现代化滨湖新区的前沿阵地和核心区域。辖5个街道、4个镇、1个包河工业区,共52个社居委、62个行政村。区域总面积340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面74平方公里),常驻人口52万人,其中非农人口35万人。2007年,为进一步释放建设、发展的活力和空间,合理优化土地、人口、资源等要素的配置,区划调整作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正式提出。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监督政府落实议案,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区行政区划情况报告》,在对调整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作出《同意调整我区行政区划的决定》,要求区政府进一步明晰区域发展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精心组织实施,依法稳妥操作。区划调整后,常委会对各街、镇情况再次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提出的“优化空间布局、明确骆岗街道和包河工业区运行机制、重新确定财政体制、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等建议均得到很好的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对事关全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事项,高度关注,主动介入,组织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先后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生态区建设规划,进行认真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决议。相关决议、决定的作出和实施,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包河区相继获得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区、全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区等诸多殊荣,为全省经济实力“第一城区”。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提升了镇街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承载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增强了监督实效。
常委会先后对《义务教育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涉及城乡居(村)民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促使区政府及时、有效解决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的资金缺口问题,拨专项资金帮助学校化解债务,进一步推动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了五保供养补助经费的定时足额发放,加大了对部分镇敬老院的规划建设力度,改善了五保老人的居住环境,提高了集中供养率,敬老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途径。围绕如何加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区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镇、街进行视察、调研,提出要把农民致富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打造蔬菜基地、林果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等特色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农业龙头企业;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建设的一系列建议意见,并听取了区政府的工作报告,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去年合肥电视台《人大视点》栏目对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人大的监督推动下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一批“徽派风格、现代水乡、生态果园、都市农庄”的新农村逐步建成。农村房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农民和居民生活环境、农村和城镇面貌有了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更加和谐。新农村成为市民假日休闲的良好去处、合肥市的后花园,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缩影。
村改居转型和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和减少城乡差别,扩大和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基本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是落实十二项民生工程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问题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广泛征询基层和群众意见,认真听取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报告,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要求区政府积极协调公安、土地等部门,加快失地农民的农转非工作进程,使村改居居民能够真正融入到城市中,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同时应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积极探讨集体资产的管理运营模式,明晰资产产权,剥离社区经济管理职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用集体资产经营收益提高居民尤其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消除不稳定因素;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的原则,规范村改居社居委的工作,落实社区工作经费等。审议意见书发出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村改居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意见书所提三个方面,领导组拿出初步意见,较好地解决了加快农转非工作、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社区工作经费等问题。
三、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调动代表参与城乡统筹发展的积极性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人大代表来自群众,最了解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我们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担任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各类监督员等各种方式,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多渠道发挥代表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作用,广泛听取代表对统筹城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农转非和生活安置”、“分批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快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等一系列涉及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在人大的监督、政府的重视下,多数问题得到了解决,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代表议案的督办。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解决居(村)民医保和建立大病统筹机制”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督办,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策协调小组,制定了配套政策,计划2年时间将全区城镇和农村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村)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保障范围。大病统筹方面重点向患八种病病人和农村五保户倾斜,救助面从城市扩大到城乡一体。截至2007年底,全区参保人数13万余人,农村医疗救助54人,发放救助金25.3万元,有力推动了社会保障方面的城乡统筹发展。2004年包河区代表团关于综合整治南淝河的议案,被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为“1号议案”后,常委会主动加强同市人大联系,及时反映议案办理情况;组织驻区市人大代表对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又提出了加快落实“1号议案”的建议,被大会列入现场办案,通过努力,有效推动了南淝河综合整治进程。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使此问题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南淝河综合整治工程被列入2008年合肥市大建设重点项目,有效解决了工程的资金问题。
这几年,我们区人大常委会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做了一些工作,对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一、如何更全面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现在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仅限于统筹发展规划方面,对在规划施行过程中的决定权行使很少。明确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是我们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前提和保障。
二、如何更有效地做好监督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是各地各级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发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各种监督手段的作用,更加有效的监督部门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同时我们要注意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监督中加强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推动“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则积极支持、协调解决。真正形成在区委领导下,齐心协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保障和促进全区统筹城乡工作有序进行。
以上是我们对发挥人大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的一些做法和体会,与兄弟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区人大常委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探索发挥人大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的有效形式,努力推动我区城乡统筹发展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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