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4月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8年是实现“十一五”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我区乘势起跳的机遇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三大品牌”、构筑“三大高地”、突破“七大片区”的目标要求,促进发展,关注民生,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大协调、大监督、大促进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快、更高、更强的目标迈进做出新的贡献。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大建设、大发展目标,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开展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工作监督。围绕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工作监督。一是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切实做好常委会审议工作。今年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招商引资工作、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十八项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社区建设、大圩都市农业及新市镇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及主干道立面整治工作、《信访条例》贯彻情况、村委会换届选举、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和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区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形成审议意见,并跟踪督促办理落实。二是加大预算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监督法》中关于审查和批准预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并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高预算监督的实效。三是开展视察和调研工作。重点对社区建设、市容创建、工业园区建设、教育工作、城中村改造、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开展视察,对我区协税护税、非税收入、小街巷改造、社区矫正、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情况等开展调研,形成视察意见和调研报告,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这些方面工作。
2、加强法律监督。突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一是组织执法检查。重点对《防洪法》、《劳动合同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检查情况,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审议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促进这些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二是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基础上,采取调查研究、推荐人大代表担任各类监督员、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受理涉法涉诉信访等方法,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立法法》和《监督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3、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沟通,加强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同时将听取的专项报告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努力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
4、审查决定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同时,根据财政收支和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批准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在预算编制前了解政府2009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编制思路和方法,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和预算监督质量。
5、加强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并促进决议决定贯彻执行。对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要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认真审议,努力使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符合全区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通过视察、调研、听汇报等方式,监督“一府两院”认真贯彻执行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并将执行决议决定情况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履职监督
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
6、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拟任人员的了解和审核,尤其对法院、检察院干部拟任法律职务的人选进行考察任命,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免干部的知情渠道。坚持对被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作表态发言,做好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工作。
7、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把人事任免权与监督权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从而进一步推进“一府两院”工作。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加强和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努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8、加大代表培训和履职的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将继续举办代表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重点对《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进行讲解,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宣传贯彻《代表法》,开展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六周年活动,同时宣传代表履职事迹,展示代表风采,努力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人大先进工作者活动,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9、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区人大代表和主任接待代表制度;与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向代表寄发意见、建议表,及时收集和征求代表对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情况及各方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不断改进常委会工作。
10、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推荐代表担任各类监督员,举办区情通报会,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和有关工作信息资料等形式,定期向代表提供全区工作的信息,向代表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帮助代表了解和熟悉区情,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空间。各代表小组要按照确定的“代表活动日”,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逐步开展代表进社区挂牌履职工作,进一步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1、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时交办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和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认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工作的报告,继续坚持主任会议督办议案和重点建议,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组织代表视察办理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努力提高解决率,增强办理实效。
12、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能够及时、准确反映重要社情民意的协调机制,发挥信访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公民的申诉控告,加大对重大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及其部门依法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指导,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按照“强化指导、规范工作、立足创新”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13、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领导。继续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制度,支持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法行使职权,鼓励基层人大大胆探索,巩固和扩大创新成果。指导各镇依法开好人代会。出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街道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代表小组的业务指导,适时组织街、镇人大负责人、各代表小组组长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完善和规范代表活动室建设。加强区和街、镇人大工作的联动,继续坚持街、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的重要监督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提高监督实效。适时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组织基层人大工作交流,促进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4、加强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常委会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检查、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证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按照讲政治、讲大局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加强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
15、强化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制度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通过会前学法和法制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议事决策水平。
16、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对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应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做好审议准备,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和落实。
17、加大信息、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增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强化各级干部的法治观念。继续办好《包河人大信息》,加强人大常委会网站建设,发挥网络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市、区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省内外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流,继续参加全国和合肥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学习先进经验,推动人大理论和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8、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要求, 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各工委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工委委员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重视和支持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狠抓和谐机关建设,营造出心齐、气顺、风正的良好机关环境。
2008年工作安排
一月份:
1、组团参加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2、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①听取和初审区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旧城旧村(危旧房)改造情况的报告;
④听取关于筹备召开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情况说明,并作出决定;
⑤审议并通过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议程草案、会务活动安排、主席团组成人员和秘书长、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计划预算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等各项建议名单,并决定列席人员名单;
⑥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⑦其他。
3、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二月份:
1、指导镇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人代会
2、举行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三月份:
1、召开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交办会
2、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①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②人事任命事项。
3、举办第二期法制讲座
四月份:
1、开展《代表法》颁布16周年纪念活动
2、组织视察社区建设情况
3、组团参加全国十四省二十区(市、县)人大工作研讨会
五月份:
1、组织《防洪法》执法检查
2、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①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防洪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④其他。
3、举办第三期法制讲座
4、组团参加全国十二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
六月份:
1、督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2、组织视察市容创建工作情况
3、组团参加合肥地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
七月份:
1、召开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座谈会
2、组织视察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3、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①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⑤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⑦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⑧其他。
八月份:
1、组织《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2、组织代表培训
3、组团参加全国十四省二十区(市、县)人大工作研讨会
九月份:
1、组织视察教育工作情况
2、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①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④听取和审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⑤其他。
3、举办第四期法制讲座
4、指导各镇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人代会
5、组团参加全国十二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
十月份:
1、评选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人大先进工作者
2、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3、组织视察城中村改造情况
十一月份:
1、组织视察工业园区建设情况
2、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①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八项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④听取评优工作情况的报告;
⑤其他。
十二月份:
1、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
2、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3、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举行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①听取和初审区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重点工程建设及主干道立面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关于筹备召开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情况说明,并作出决定;
④审议并通过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议程草案、会务活动安排、主席团组成人员和秘书长、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计划预算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等各项建议名单,并决定列席人员名单;
⑤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⑥其他。
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议题
一、专项工作报告
1、区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区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区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区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6、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7、区政府关于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8、区政府关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
9、区政府关于大圩都市农业和新市镇建设情况的报告;
10、区政府关于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11、区政府关于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区政府关于十八项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13、区政府关于重点工程建设及主干道立面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区政府关于《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5、区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6、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专项报告;
17、区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专项报告。
二、执法检查
1、《防洪法》
2、《劳动合同法》
3、《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三、视察
1、社区建设情况
2、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3、城中村改造情况
4、市容创建工作情况
5、教育工作情况
6、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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