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政秘〔2007〕129号
关于《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2007年第6号)精神,现就相关问题的研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大建设复建点建设
区委、区政府坚持从关注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大建设复建点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全力推进。一是围绕明年“6月基本竣工,8月实现入驻”的目标,通过积极争取资金到位、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投融资等措施,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二是主动加强对上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市建设、土地、规划等部门对我区复建点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解决了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中的不少实际问题,并在相关的规费方面按政策给予了减免。三是切实优化对上报批流程,在区建设部门成立了大建设复建点建设协调办公室,统一办理复建报批等相关手续的上报,统一协调复建点建设资金的每月上报拨付工作,指导和督促复建点建设工作。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调度,建立区四大班子联系复建点建设机制,健全工作例会、现场观摩、信息上报、督查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五是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施工建设程序,努力使复建点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
在全区各级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大建设复建点虽然因受规划调整、资金供应紧张等因素,前期启动较迟、推进较慢,但后期建设进度逐步加快。目前,全区8个复建点已全面开工建设,共开工房屋42幢、25.1376万平方米,明年将全面建成使用,竣工后可基本满足拆迁群众的安置需要。
二、关于建设和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上农民每人18000元养老保证金的问题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3〕138号)精神,“征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被征地农业人口计算,16周岁以上的3万元/人,其中自谋职业费1.2万元/人,统筹基本生活保障费1.8万元/人”,但对于统筹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发放程序十分严格和复杂。今年来,无论是对“十一五”大建设还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用集体土地问题,区政府都组织街镇、居村对征地涉及人口进行了摸底、登记,并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和项目投资单位将相关费用足额缴纳至市土地储备中心,再按相关程序尽快拨付到位。同时,我们全力推进失地农民撤队转户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为周冲社区、分路口社区、五里庙社区、施河村等居村的6000多失地农民申请办理了撤队转户手续,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三、关于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包河区成立以来,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迅猛推进,全区有大量土地陆续被征用,不少农民从其原有土地上剥离和解放出来,加快融入现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根据初步摸底调查,目前,全区共有被征地农民约4.8万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的(16—60周岁)有3万,处于退休年龄段的6000人。
区委、区政府对这些群众的生产生活始终高度重视。区成立了包河区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包河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动。在促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方面,坚持把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街镇成立专门的队伍,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健全了工作组织网络。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若干意见》(包河发〔2005〕15号),努力使被征地农民逐步享受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相同的就业扶持政策(其政策核心为“一证三补助”,即经过调查摸底核实后,发给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优惠证》,凡持优惠证的被征地农民每人可享受一次免费转岗或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全区已发放《转移就业优惠证》2万多本;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用人单位凡与持证被征地农民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大力加强就业政策和信息的宣传,区政府出资为每个社居委制作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用工信息发布栏,用于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发布劳动用工信息;区劳动部门将最新用工信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及时发送给街镇、居村,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坚持采取自主培训、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其中今年以来,在省经济管理学院、省新科技学校、市妇联培训中心等的支持下,先后对1000多人进行了计算机、电工、家政、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多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通过向用人单位推荐、购买公益性岗位、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共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近6000人。在加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区劳动、民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低保优惠政策,积极为征地农民办理转户手续,努力使更多群众享受与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已经为2.3万人办理了农转非。特别是今年9月份,区政府就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组织对首批建设用地单位的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和登记,待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再按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
总体上看,在各级的高度关心和努力下,我区被征地群众的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形势依然严峻,有不少被征地群众的就业和生活仍然很困难。我们将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健全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区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努力使更多群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四、关于加强道路拆迁后的市容创建和管理
区政府坚持把“大拆迁”与“大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系统开展。一是深入开展道路沿街立面整治工作,专门委托上海现代设计院、安徽省建筑设计院、合肥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对金寨路、宿松路、宁国路、马鞍山路等10条道路沿街各类建筑和各个节点进行了景观设计。目前,已有8条道路的设计方案具备专家评审和规划局业务会通过的条件,其他2条道路的规划设计方案正在抓紧制订和完善中。下一步,将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系统的整治和靓化。二是切实加强对道路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对部分重点地段的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处理,实施了沿路植树补绿等工程。三是为了解决以前道路房屋拆迁中因拆半留半而产生的拆迁安置难、安全隐患大、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等问题,我们在今年的拆迁中,吸取以往拆迁中的教训和不足,对拆迁红线按整幢整间实施,同时对沿街2—3层以下的房屋一并纳入规划拆迁红线,与道路拆迁同步实施,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拆与建的水平,努力实现既拆得快、拆得好,又建得美、建得靓,使区域形象不断得到改善和提升。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