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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村改居转型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字体: 】【2008-5-28】 【作者/来源 余国康】 【阅读: 次】 【关 闭
包政〔2008〕11号
 
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村改居转型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村改居转型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悉,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区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区长胡启生作出批示:“村改居转型问题十分重要,要列入2008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工作进度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要专门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由宣丽玲同志负责,要拿出综合性的工作方案。”1月3日,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村改居工作,决定成立由区长胡启生任组长的村改居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根据《意见》所提三个方面,领导组已拿出初步意见,逐项提出解决措施。
一是关于加快农转非工作问题。第一,调整和成立组织。调整区农转非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街、镇工作,加大对市协调力度;街、镇成立组织,负责调查摸底和制订实施方案等工作。第二,确定工作措施,即分类、分步骤推进。对于符合转户条件的社居委,抓紧办理,并在今年4月底基本办理结束;对于不完全符合条件,但已基本无土地的社居委,由街、镇提出方案,区政府专题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给予解决;对于不符合转户条件的社居委,由于现有土地仍较多,暂不列入转户范围。
今年,随着滨湖新区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黄山公园、高铁站片区、巢湖岸线治理项目的启动,将征用我区大量土地,涉及上述街、镇共35个村。为了便于管理,拟将其中条件较为成熟的村改为社区。1月22日,副区长宣丽玲召集区民政局局长及骆岗街道、淝河镇、义城镇、烟敦镇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这一问题。经过客观分析撤村转居的利弊,会议决定由街、镇以人均实际占有土地为标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尽快提出撤村改居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反馈之中。待村改居工作结束后,即可着手开展农转非工作。
关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市政府正在统一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和规定,一旦出台,区政府将积极组织实施。
二是关于积极探讨集体资产的管理运营模式问题。区政府将以全区投融资改革为主抓手,加快构建以滨投集团为主平台,以街镇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试点单位为辅平台的投融资体系。对于街镇、村居的集体资产,目前正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总的方面是要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资分离、股份合作”等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新路子。
三是关于落实社区工作经费等问题。第一,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工作。第二,提高社居委工作人员待遇。因各社居委所处位置、服务范围、承担任务的差异,且所在街道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其工作人员待遇不宜“一刀切”,可在目前基础上逐年适度提高;解决社居委专职工作人员的保险问题,由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意见,研究后实施。第三,加快社区办公用房达标工作。1月24日,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要求区民政部门尽快摸清全区社区(含拟村改居的)办公用房状况,提出解决方案,切实改善服务居民的环境和社居委的工作条件。第四,解决社居委工作经费问题。近期,市政府将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具体措施,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等规定。即各区成立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定期会商下移给社区的工作任务,并实行准入制度,将“责”、“权”、“事”、“费”统一下移,把社区的功能转移到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让社区成为名符其实的“自治组织”。第五,解决村改居社居委人员过多、负担过重的问题。村改居社居委集体资产改制完成后,对社区的规模进行适当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规模等情况,确定工作经费供给、人员编制和待遇等。
综上所述,村改居转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将会触及多层面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尤其是要在解决问题、破解难题上多提办法,快出实效,努力使村改居转型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提升水平。下一步工作,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报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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