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31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半。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懋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姚本柱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黄守忠、石传翠、宋方鹏、韩友海、李富林等21名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胡启生,副区长汪义军、潘守银、檀莉先后列席了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朝晖、副检察长孙先友,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人大各工委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镇人大主席、副主席,3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岳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包河区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情况见审议意见书)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刘贤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包河区2007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情况见审议意见书)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卫生局局长周荣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城乡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情况见审议意见书)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军代表区法院所作的《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感化”方针,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保护性特征,坚持审判与教育并举,法律与情理并施,凸显未成年人审判的教育、挽救和保护职能,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失足青少年的教育和挽救,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目前存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量大与审判人员缺少和办案经费不足的矛盾,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检察、司法、妇联、共青团、工会等机关的联系配合,健全联络沟通机制,强化司法宣传,完善结对帮教和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社会综治网络,使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育、挽救成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强化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要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优化审判效果,寻求针对性的办案思路,加大民事案件的调解、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邦贵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包河区2008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六个一”的目标要求,打造“三大品牌”、构筑“三大高地”,建设“七大片区”,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都保持了健康持续发展的态势,各项计划完成较好。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高增长,工业经济发展强劲,包河工业区集聚效应明显,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招商引资一路飘红,滨湖新区建设取得新突破,社会事业不断取得进步。
会议指出,我区在各主要经济指标都大幅增长的同时,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仍未实现过半的目标,下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压力加大;部分企业效益下滑,从产值上看,骨干企业在今年上半年都有所增长,但税收下降,随着油、电、煤、钢材等上游产品的涨价,企业效益可能进一步下滑;在公共卫生、片区建设等领域工作进展不快、成效不明显。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投资为本,突出项目带动,围绕 “三大高地”、“七大片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强工快商战略,完善包河工业区发展功能,加速推进先进制造业向工业园区集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要加强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包河,深入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加快“一镇十村”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新市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区疾控中心建设;要切实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强化政府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汪义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实行区长负总责、常务副区长具体分管、分管副区长领衔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办理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切实提高了办理实效。
会议指出,区政府在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总体情况较好,同时存在着个别承办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建议办复,答复格式不够规范,解决率不高等问题。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树立代表意识,从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和推动全区工作的角度出发,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督促没有及时征询代表办理意见的承办单位,尽快答复反馈代表,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高度重视议案、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落实;要努力提高建议答复函件质量,确保行文规范,文字准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保证办理工作的严肃性。
七、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孙传琴同志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决定免去周庆生同志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职务,决定任命吴文同志为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 |